內容: 我的公租房資格確認,浙江政務網查詢已確認辦結,為什么浙里辦app上現在還是顯示待受理和受理中
答復單位: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
答復時間: 2021/02/05
答復意見: 仝玉婷: 您好!關于您反映貨幣補貼申領問題,經了解,現將處理意見反饋如下: 您于2020年11月申請公共租賃住房,目前資格已通過審核。 承租房屋范圍及須提交的申領材料 1. 承租房屋范圍 貨幣補貼保障家庭在杭******(富陽區(qū)、臨安區(qū)除外)范圍內租賃以下房屋的可以按照規(guī)定申領貨幣補貼: (1)“杭州市住房租賃監(jiān)管服務平臺” (http://zl.hzfc.gov.cn) 上申報并通過平臺網簽租賃合同的房屋。 (2)已辦理房屋租賃備案證明,且房屋租賃備案證明上載明的租賃面積在140㎡(含)以下的住宅; (3)集體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。 2.申領材料 承租上述范圍內房屋的貨幣補貼保障家庭申領貨幣補貼時,須提供申請人本人銀行卡號。承租集體土地上合法批建住宅的,還須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租賃房屋的集體土地使用證、批地建房審批******、社區(qū)開具的房屋證明。 你戶家庭可攜帶上述相關材料,在日常工作時間到單位注冊地所在區(qū)住建局保障房受理窗口或浙里辦APP、微信小程序、支付寶辦理相關業(yè)務;發(fā)放補貼時校驗您的社保、居住證、租賃備案信息,并根據你的相關材料,校驗后于當月發(fā)放您上個月的貨幣補貼。 2021年2月4日,17:17,杭州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電話(電話:85*****)與反映人聯系(聯系電話:178****1729),反映人表示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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